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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雷锋示范岗”校园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深化资助育人成效,现决定开展“雷锋示范岗”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第7周至第16周

三、活动地点

学校主要交通路口(附件1)

四、主要职责

1.交通引导:于上下课高峰时段,在校园主要路口、教学楼、宿舍区、食堂周边等人员与车辆密集区域,协助开展交通疏导,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靠右有序通行,并提醒并提醒学生文明骑行、礼让行人,保障通行安全。

2.秩序维护:及时引导车辆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畅通、有序的校园面貌。

3.文明倡导: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言语引导与行为示范,倡导文明出行、遵纪守法的校园风尚,普及靠右骑行、禁止逆行、规范停放等出行要求,营造共建共享的和谐校园氛围。

五、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组织领导有力。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纳入本学院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分工明确,岗前培训到位,工作落实有序。

2.组织推进有序。严格按照排班表制定详细计划并组织实施,志愿者职责清晰、时间明确,出勤率与到岗率达标,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活动过程无责任事故、无违纪投诉。

3.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交通引导、秩序维护、文明倡导等各项服务任务,积极挖掘典型事迹与创新案例,及时形成工作简报和总结材料,对校园文明风尚营造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先进个人

1.服务意识强。政治素质过硬,热忱投身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服务表现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到岗、履职尽责,在交通引导、秩序维护、文明倡导等方面服务规范、积极主动,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突出。

3.服务成效显著。累计服务时长和出勤情况良好,在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倡导文明出行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各二级学院应深刻认识活动意义,强化宣传引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各二级学院参照排班表制定详细计划,完成岗前培训并形成工作简报,确保每位志愿者职责清晰、时间明确。

3.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加强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遇特殊情况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4.凝练成果,评选先进: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须全面完成总结,挖掘典型事迹与创新案例;学生处在此基础上牵头组织先进评选,强化示范引领,提升育人实效。



学生处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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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丰乐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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