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7届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巡查工作,根据《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企业实践教学规程》(广应科〔2025〕118号)、《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企业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广应科〔2025〕119号)和《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企业实践教学巡查工作规范》(广应科〔2025〕1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单位
切实落实每一位学生的企业实践教学单位与任务。实习开启一个月后仍未落实单位的,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将学生妥善安排至签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参加企业实践教学;对未按要求自择单位且不愿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专业导师可视情况扣减其企业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直至取消该环节成绩。
二、企业实践教学巡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企业实践教学岗位的全面巡查。整合资源,妥善安排,在巡查工作中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理念。对珠三角地区企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学生,第七学期要100%巡查。
1.2026年9月—12月以专业导师开展专业指导巡查为主,累计不少于2次。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导师作用,落实企业实践教学环节指导。
2.专业导师实地巡查不同学生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次巡查的学生不少于2人。
3.思政导师第七学期10月份实地巡查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不少于1次。
4.职业导师每月实地巡查不少于2次,其中第七学期以巡查学生为主,第八学期以开发企业实践教学岗位为主。
5.校内导师按要求填写巡查与指导记录。
6.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应开展不定期巡查与指导,并及时总结本部门巡查情况。
7.二级学院按要求做好企业实践教学月度巡查记录等,按时报实践教学促进中心审核汇总。
(二)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不定期巡查。学校领导和职能处室人员实地巡查原则上须有二级学院导师陪同,并由实践教学促进中心统筹安排。
(三)其他巡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巡查计划一月一提,实践教学促进中心负责审定。实习巡查报销材料一月一送审,财务处负责审定。
2.二级学院范围内,校内各导师间相互配合,除学院领导带队的巡查外,原则上不允许多人同时巡查同一企业,同一月内一般不重复巡查同一企业。
3.二级学院范围内,同一地区相邻的企业,原则上不安排多人分头巡查。
4.同一企业的跨学院巡查,由实践教学促进中心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协调。
三、实施企业实践教学巡查(指导)
企业实践教学期间,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须全程开展企业实践教学巡查(指导),并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提高巡查效率。主要检查环节要求如下:
(一)通讯检查
1.各二级学院应指派专人以学院代表身份,对在岗学生进行电话或网络抽查,抽查情况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查。因号码错误、停机、未接听、未回复等原因联系不上的,应做好记录、重点关注,并转告专业导师、思政导师、学院负责人或学生家长多方联系,确保学生不失联。
2.专业导师应对本人指导的全部学生进行电话或网络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实践状态,按时评阅实习周记、月报等,解答学生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对未按要求参加企业实践教学的学生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上报所在二级学院。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检查学生名单报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二)实地走访
对签约基地学生的巡查比例须达100%,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学生的巡查比例不低于20%。各二级学院应统筹安排,按路线、分小组开展巡查与指导,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1.实地走访原则上以一人或两人为一组进行,二级学院或学校巡查小组也应以两人一组为原则。
2.实地走访地点应以学生集中地珠三角城市为主。(珠三角城市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
3.导师个人或走访小组前往某地时,不应仅限于走访本人指导的学生,本学院在该地的学生应尽量一并走访,避免重复巡查同一名学生或重复前往同一地点。
(三)现场指导
1.各二级学院应对现场指导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审核,现场指导可结合实地走访一并开展。
2.现场指导学生须填写《2027届企业实践教学现场指导情况表》(附件5),该表为核查现场指导费的必备材料,未填报的,现场指导费不予认可。
四、企业实践教学巡查经费管理
(一)巡查计划上报与经费核拨各二级学院于本月月末将下月巡查计划报实践教学促进中心审定(9月当月计划除外)。实践教学促进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经费,按学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核定拨付(附件6);附件6所列额度为本学期企业实践教学巡查和见习经费合计,各二级学院巡查、见习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各自核定额度。
(二)企业实践教学经费范围和标准
1.专业导师、思政导师、职业导师、二级学院企业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和实践教学促进中心企业实践教学巡查小组等深入校外企业实践教学现场巡查指导期间产生的差旅费按学校差旅费范围和标准报销。
2.企业实践教学通讯费:专业导师按50元一次性发放。
3.深入校外企业实践教学现场指导学生的现场指导费:专业导师按200元/次、思政导师按100元/次报销(教学指导资料齐备)。
4.企业实践教学单位相关费用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三)企业实践教学巡查经费报销
1.支撑材料“XX学院2027届企业实践教学现场巡查(指导)计划表”(附件1)。该表需走云之家流程,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报销的支撑材料。
2.报销材料及要求
(1)住宿费
①住宿费标准(教师250元/间/天、处级管理干部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350元/间/天)。
②住宿费发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③住宿清单,由住宿酒店开具并盖章(如无住宿清单,请在发票备注栏备注入住与离开时间、入住人姓名)。
④住宿发票开具时间与实际住宿时间不相符,提供订单付款证明。
(2)交通费
①市内交通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填写报销相关表格——出差补助单,无需发票)。
②飞机、高铁、汽车、地铁的发票时间与实习巡查时间一致。
③自行解决交通,提供往返地公里数截图,填写报销相关表格——出差交通单(附件8),可提供油品发票或滴滴发票,如提供滴滴发票要附上行程单。
(3)餐费
①餐费标准是150元/天/人(早餐30元、中餐60元、晚餐60元)。
②餐费以补助形式,填写报销相关表格——出差补助单(附件7),无需发票。
③餐费开发票报销,发票时间与实习巡查时间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付款截图。
(4)其他
①巡查时需附老师与学生并能显示被检查学生所在实习单位的照片。若公司无门牌(企业单位名称)时须用“水印相机”拍摄。
②报销时需附上《实习经费费用报销汇总表》(附件4)。
③每次出去巡查时要单独填写一份《实习经费费用报销表》(附件3)。
④《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企业实践教学巡查记录表》(附件2)。
⑤《2027届企业实践教学现场指导情况表》(附件5)(报销现场指导费用)。
五、企业实践教学成绩评定
各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企业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规范综合评定。
六、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拟定好“XX学院2027届企业实践教学现场巡查(指导)计划表”(附件1)后,请提前报送实践教学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秋影 联系方式:0758-2610106
附件:
1.XX学院2027届企业实践教学现场巡查(指导)计划表
2.best365唯一官方网站企业实践教学巡查记录表
3.实习经费费用报销表
4.实习经费费用报销汇总表
5.2027届企业实践教学现场指导情况表
6.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企业实践教学巡查(见习)经费额度表
7.出差补助单8.出差交通单(新模板)
实践教学促进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