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骨干示范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学校拟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1.公开课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指在主讲教师正常授课时组织的讲课、听课和评课的活动形式。
2.每一次公开课后均应召开评课会。评课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评课课程名称及主要内容、主讲人和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发言摘要、评课总结等,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归档。
二、公开课报送
1.开展公开课的教师原则上应为学生评教在本学院前10%的骨干教师,或教学督导听课优秀者,教学经历未达三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开展公开课,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主讲教师遴选、教学模式与教案设计。
2. 公开课开课前一周,将该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
3.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第6周至第15周期间开展2次公开课(建筑与设计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各开展1次),并将公开课安排表的电子版于第四周周三(9月27日)下班前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指定邮箱,纸质版(需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J2-104室(明德楼)。
4.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公开课时间安排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需要提出更改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三、听课要求
1.各学院开展公开课活动时,各学院45岁以下无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2.听课教师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撰写听课体会或总结,以达到取长补短,交流提高的目的。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对各学院提交的公开课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听课,对于未组织教师观摩与评议公开课的学院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曹秋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学院公开课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