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范围:全校师生
二、捐赠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中午12:00
三、捐赠方式
1.教职员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捐赠,由学校工会负责汇总;
2.学生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捐赠,由学校团委负责汇总;
3.工会、团委将捐赠款汇总至党委宣传部,学校将通过官方账号汇款至广东省教育基金会。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6·30”活动的重大意义,从坚持“两个确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开展这项活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形式,积极宣传“6·30”活动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2.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合作、密切协作,按照今年的活动要求切实抓好落实,按照规定开展捐赠活动,广泛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6·30”活动。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不逼捐,不摊派,注意方式方法,重在发挥捐款活动的育人作用,本着“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广大学子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pdf